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舒慧)因手头经济紧张,王某假借购物平台赔偿机制,诱骗受害人在网上购买手机,以代与平台客服沟通理赔为名获取快递单号、取件码,提前前往丰巢快递柜点或网络跑腿代拿盗窃多台手机。近日,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依法对王某提起公诉,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3个月,并处罚金1万元,责令退赔犯罪所得分别发还各被害人。
2023年2月,廖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刷到“知名购物平台大额赔偿回款”的广告引起了他的注意。廖某出于好奇添加了广告中的微信号,申请发出去没多久就通过了。对方自称姓王,介绍说有渠道准备破损包裹材料,廖某只需要下单购买手机,并将订单号和快递信息告知他,他就能代与平台客服沟通,成功申请1000至2000元不等大额赔偿,越贵的手机赔偿越多。
见有利可图,4月20日,廖某再次找到王某。在王某的引导下,廖某自费在某网上商城购买了一台苹果14pro手机,并告知了王某商品订单号和快递物流信息,催促他及时与客服沟通。次日,快递到达之后,王某又以上传破损资料为由索取取件码,廖某都一一照做。
“只要按照我的套路,把手机订单下了,我再把取件码搞到手就行了。”得知廖某已下单,快递第二天会到,4月24日8点,王某从东莞乘坐高铁来到了长沙市,打车来到收货站点凭借取件码拿走手机,并略低于市场价出售给提前联系好的二手商,非法获利6550元。
经审查,今年1月至5月,王某利用相似手段骗取江苏、江西、云南多地不同受害者累计10台不同型号苹果手机。作案过程中,王某自觉多次露脸会导致自己被抓,便选择网上呼叫跑腿代取快递送至指定地点,再寻找二手手机回收店或商家进行销赃,非法获利7.4万元。经鉴定,失窃手机总计价值7.6万元。
检察官提醒:消费者要警惕不法分子的各种陷阱,不轻信、不好奇、不尝试,确保自身资金安全,谨防钱货两空。若遭遇钱财损失,保持冷静,立即报警,保留好聊天及购买记录等证据,配合司法机关开展相关工作,以便尽快挽回损失,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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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湖南法治报









